关于集中办理08年下半年毕业离校手续事宜的补充通知
各位08年下半年毕业的MPAcc同学:
有关档案转移材料相关证明,档案所指具体为学生学籍档案。学生离校后该档案将归入个人档案中,因此入学时未办理个人档案转移手续的春季学生必须提供此证明。该证明应由个人档案接收单位出具并盖章,如档案接收单位为工作单位,证明须加盖单位人事部章。
咨询电话:84110896 张老师
MPAcc教育中心
200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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