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2009年下半年毕业生集中办理离校手续事宜的通知
各位09年下半年毕业的MBA、MPM、MPAcc同学:
为了方便同学们办理离校手续,本部门将为09年下半年答辩通过,能正常毕业的同学集中办理离校手续,请各位同学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 论文答辩当天统一派发《中山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完成学业鉴定表》(春季生适用);及《中山大学研究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表》(南校区)
2、
* 填表说明请见附件1。
3、 请在上述日期内完成《中山大学研究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表》(南校区)表中个人信息部分,并将表交回中心;
毕业生须确认已完成以下各项手续,否则中心不予代办离校手续。
1) 请确认学杂费、宿舍费等各项费用已交清。
2) 请确认图书已归还,未欠图书馆任何费用。
3) 请确认论文电子版已上传至中心及学校图书馆。
4) 有宿舍的同学请先退宿舍,办理时间为每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请先在各宿舍楼下找管理员拿家俱验收单,验收签字后到宿舍管理中心(园东区120一楼南)办理相关手续。一般情况下办理退宿舍手续后须在5天内搬离;如因特殊情况需在宿舍住满本学期,请先知会MPAcc中心,由学生本人领回《中山大学研究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表》并自行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4、 同时请交回《中山大学研究生证》,该证由中心统一交研究生院注销后于发放毕业证书时发给各位同学纪念。
5、 提供相关档案转移材料证明(详见附件2)。
* 港澳台及外国学生不需建档案,不涉及此项内容。
注:1、未按时交回上述所有材料,或《中山大学研究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表》中任一项未完成的,所有毕业手续须由学生本人自己到相关部门办理。
2、答辩未通过的同学无需填写表单,请将原表单退回张老师处。
3、咨询电话:84110896 张老师
4、交表地点:N127职业发展办公室
收表时间:周一~周五:9:00~11:30,14:30~17:00;周六~周日:9:00~16:30
附件1:《中山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完成学业鉴定表》填表说明
附件2:关于毕业生学籍档案移交资料的说明(在职春季委培生适用)
【温馨提示】请还未完成学历/学位相片拍摄的同学抓紧完成,详见中心《关于2009年下半年申请学位人员提交学位证书照片的通知》
MBA、MPAcc、MPM教育中心
职业发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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