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2011级全日制MBA、MPAcc同学:
中山大学2011-2012学年度各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今年的评选工作,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各奖项的评选要求,按时上交评选材料。
1.本次所有奖项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山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中规定的参评资格。本学期未注册的研究生不能申请。
2.除三星奖学金、远东宏信奖学金有特别填表要求外,其余均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表格均可在研究生院主页“学生管理―优秀奖学金管理”(http://graduate.sysu.edu.cn/ManSuperior/Index.aspx)下载。申请表格需双面打印(表格填写时必须保证表格原有完整性,不得随意跨页),填写注意事项见以下说明。
3.凡是评选条件中有论文要求的,均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第二作者。须附已发表论文的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请各单位在汇总表中注明申请人排序、发表期刊、发表时间、影响因子等要素。录用通知仅作参考。
4.请务必在7月17日17:00前将书面资料交至善思堂M301(MBA-MPAcc-MPM暑假临时办公室)张老师处。
具体奖学金设置
一、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
1.评选条件及范围:参见《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中《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2.评选比例及金额:各培养单位按在校(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数的5%比例评选,奖励金额1500元/人。全日制在职研究生、享受“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的获奖者仅颁发荣誉证书。
3.上交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光华教育奖学金
1. 评选条件及范围:品学兼优的在校(学制内)研究生,参照“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评选,其中要有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2.评选名额及金额:博士或硕士研究生3名,奖励金额1500元/人。
3.上交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三星奖学金
1.评选范围:在校一年级数学、物理、电子、材料、计算机、生物技术、经济、管理、法律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其中理工科类占70%、文科类占30%。参评学院包括:岭南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数计学院、理工学院、化工学院、工学院。
2. 评选条件:①刻苦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平均成绩排名为本专业前10%以内;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③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
3. 评选名额及金额:全校硕士生研究生3名,奖励金额7000元/人。相关院系可将符合条件的侯选人材料上报(每个学院最多推荐1名),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报三星公司审定,未获奖者将获“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
4.上交材料:《三星奖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时代地产奖学金
1.评选范围:在校一年级财务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金融学、新闻学、汉语言文学(如有其它专业优秀学生申请可适当调整专业比例)硕士研究生。
2. 评选条件:①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前10名;②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参加校级(含)以上比赛获奖或在校级(含)以上刊物发表论文;③热心公益,积极参与公益或慈善活动。
3. 评选名额及金额:全校推荐12名,奖励名额10名,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
4.上交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国际华人工商协会奖学金
1.评选范围及条件:来自四川地震灾区的成绩优秀且家庭困难的在校(学制内)研究生均可申请,其中有创新精神的可申请创新奖学金。
2. 评选名额及金额:共6名,其中创新奖学金2名,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
3.报送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须为四川省相关部门出具的灾区证明)。
六、远东宏信奖学金
1. 评选范围:管理学院和岭南学院的非在职全日制在校(学制内)硕士研究生
2. 评选条件:①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②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优良;③积极参加社会、学校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
3. 评选名额及金额:硕士研究生12名,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要求提供15名候选人。由学校报送捐赠方确定最终获奖名单,未获奖者将获“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4.报送材料:《远东宏信奖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七、宝钢台湾学生、港澳生奖
1. 评选范围:在校(学制内)港澳台研究生。
2. 评选条件:①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②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③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④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⑤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⑥台湾申请学生必须认同一个中国。
3.评选名额及金额:
4.报送材料:《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优秀学生评审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
Ø “学位课及选修课成绩”需由学生填写(栏目不够的可增加,但须保证表格完整性),并交唐老师(MBA)/崔老师(MPAcc)盖章确认;
Ø “获奖条件及科研成果”:如实填写,于表格中完成,不另附纸,请留意表格的完整性。
Ø “导师意见”:由论文导师填写意见,并签名。
2、所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17日17:00,逾期申请一律无效;
3、所有申请材料必须双面打印(表格填写时必须保证表格原有完整性,不得随意跨页);涉及签名的栏目,必须由相关人员用黑色/蓝黑墨水亲笔签署。
4、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MBA-MPAcc-MPM教育中心有权不予接受;
咨询电话:84110896张老师
管理学院MBA-MPAcc-MPM教育中心
2012年7月4日
附件:三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远东宏信”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优秀学生评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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