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中山大学南校区汽车出入凭单》有关规定的说明
发布时间:2005-05-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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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大学南校区汽车出入凭单》有关规定的说明 |
近来,一些单位不履行《中山大学南校区汽车出入凭单》的有关规定,在不具有效力的情况下为车主加盖公章,破坏校门管理和汽车收费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明确学校收费车辆和免收费车辆的类型,严格执行车辆出入管理规定,现对《中山大学南校区汽车出入凭单》的有关规定进行说明,请遵照执行: 1.入校联系公务的车辆准予免费停放,以汽车出入凭单上加盖学院、部、处、直属单位公章为准。其它车辆入校停留时间在一小时以内的免予收费。 2.校内企业、培训公寓、招待所、餐厅及学院的各种培训中心等非校直属单位在汽车出入凭单上加盖公章的不具免予收费的效力。 特此通告。
保卫处 2005年5月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