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校外导师及公布会计硕士(MPAcc)校外指导教师聘任办法的通知
05级MPAcc学员:
为更好的完成会计硕士学位论文阶段的研究工作和学位论文的撰写,根据教指委的规定,学院决定采用学校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指导制(简称双导师制,校外指导教师聘任办法见附件)。由学员联系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学位的导师,并填写导师登记表(见附件),请该导师本人签名后,于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 新港西路135号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PM教育中心 N122室
联系人:
传真:020-84113623 联系电话:202-84114116
管理学院MPAcc教育中心
[附件:邀 请 函(MPAcc).doc][附件:中山大学管理学院3M聘请校外导师规定.doc][附件:中山大学管理学院3M聘请校外导师基本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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