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下半年申请学位人员提交学位证书照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11 08:35 阅读次数:1065
 

各位2010年下半年申请学位的同学: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发2008[50]号文《关于调整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的通知》要求,凡授予学位人员需提交电子相片,且纸质相片需要与提交的电子版相片一致。现将我校2010年下半年申请学位人员学位证书照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非学历教育研究生的学位证书照片(即: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委托中大数码文印中心统一拍摄。拍照时请认真填写、核对身份证号学号(申请号)姓名院系等个人信息。所拍相片将由数码文印中心统一送交中山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 拍照安排

拍照地址:中山大学东北区347号数码文印中心(第一教学楼旁)

拍照时间:周一至周五 9:30-13:00  14:30-18:30

周六、日:9:30-13:00  14:30-17:30

请务必于2010123日前完成拍摄。

联系电话:84111231

拍照费用:15/人(由申请学位人员于拍照时缴交)

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

 

未按时提交相片将影响学历证/学位证的制作,请各位同学重视。

咨询电话:8411 0896 老师

 

 

 

MBA-MPAcc-MPM教育中心

                                                 2010年11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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