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23学年研究生各项捐赠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3 11:35 阅读次数:2262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2310)和《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启动2022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宏信奖学金

1. 评选范围及名额:管理学院和岭南学院的硕士二年级或三年级研究生中的优秀学生。其中管理学院3人,岭南学院3人。

2.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前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名列本专业前10%;

(3)前一学年需在当学年内参加导师组织的相关省部级以上重要课题研究1项以上,并承担部分主要工作(需出具相关证明)或前一学年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5)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奖学金:评选年度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处分者;在学术研究中有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行为者;在学术研究中违反程序,导致严重后果者;评选年度课程考试有不及格记录者;其他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

3.奖励金额:硕士生10000元/人。

4.递交材料:《“宏信”奖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于9月26日17:00前发送至周老师邮箱:zhouq79@mail.sysu.edu.cn, 纸质版请于9月27日12:00前递交至中山大学南校园管理学院N216周老师。

二、三星奖学金

1.评选范围: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航空航天学院、计算机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岭南学院、法学院、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会计学)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2. 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3)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奖励名额及金额:

全校硕士生8人,每个学院可推荐1人,奖学金推荐学生的具体获奖情况由捐赠方确定;

奖励金额:人民币7000元/人。

4.递交材料:《三星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于9月26日17:00前发送至周老师邮箱:zhouq79@mail.sysu.edu.cn, 纸质版请于9月27日12:00前递交至中山大学南校园管理学院N216周老师。

附件:1、“宏信”奖学金申请表

          2、“三星”奖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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