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08年会计硕士录取基本要求及资格审查程序公告
发布时间:2008-12-19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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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录取基本要求
总分不低于180分,外语不低于50分,综合知识不低于110分,且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合格(60分以上)。
请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网站——在职专业学位招生——信息查询——上线名单查询,查询本人是否上线。
二、资格审查、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安排
(一)时 间:
2008年1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至4:00
(二)地 点: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三)审查程序:
查验资格审核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费—→资格审查表盖章、交证件复印件—→领取面试准考证
1.验证
考生请出示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所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交费处缴纳面试考试费。
2.交费
考生缴纳面试考试费,每人80元。
3.资格审查表盖章,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
考生凭本人的缴费收据将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交工作人员加盖“同意报考”章及研招办公章,一份交研招办,一份考生留存。未经研招办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表无效。同时交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复印件。
4.领取面试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领取面试准考证。
如有关资格审查表的问题,可致电研究生院咨询,020-84111686。
特此公告。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参加由管理学院组织的复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请留意网站信息。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08-12-19
注:资格审查需提交资格审查表,请在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