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秋季MPAcc拟录取学生政审表、合同书提交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2-04-06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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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秋季MPAcc拟录取学生政审表、合同书提交的说明
各位拟录取同学:
欢迎加入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大家庭!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我中心负责对拟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材料收集(如资料未按时提交、不齐、不真实、不合格都不能够录取)。参加复试拟录取的考生下述所有资料已于4月2日资格审核时发放。现对所有材料提交,具体安排如下:
一、提交材料
1、提交时间:
在职:请于5月10日前将《中山大学2012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复审表》一份和《中山大学在职硕士研究生合同书》一式三份直接交回或邮寄到管理学院MPAcc招生办公室(N129)。
全日制:请于5月10日前将《中山大学2012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复审表》一份和人事档案(须密封)、《中山大学非在职全日制非奖助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一式两份直接交回或邮寄到管理学院MPAcc招生办公室(N129)。
2、注意事项:
(1)《现实表现复审表》及《合同书》需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盖章,如果档案所在单位有变更,请直接修改新的单位(需在修改处盖公章)。
(2)军人身份、在职方向的学生人事档案一律不需要寄到学校。
(3)《现实表现复审表》填写要求:
此表只要求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填写个人的政治表现。
(4)《合同书》填写要求:
A.在职合同书中乙方工作单位名称应与盖章单位一致,丙方为学生本人名字,甲乙双方确定丙方为MPAcc专业二O一二年在职硕士研究生;培养经费人民币叁万元/年。
B. 全日制合同书不需要单位盖章(委托培养除外),乙方填学生本人名字,甲方确定乙方为MPAcc专业二O一二年非在职全日制非奖助类硕士研究生;培养经费人民币贰万伍仟元/年。
C.所有合同书里面的条款不能作任何修改或增减,否则视为无效合同。
(5)我院MPAcc中心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PAcc教育中心招生办N129室(谢老师),邮编510275。联系电话:020-84112770\84115584
二、其他
录取通知书一般7月中旬发放,学费缴纳、全日制宿舍申请、户口转移、党团关系转移等事项要求将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PAcc招生办公室
201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