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06年在职攻读会计硕士学位录取基本要求及资格审查、面试安排
中山大学2006年在职攻读MBA、MPA、法律硕士、MPH、会计硕士学位录取基本要求及资格审查、面试安排
公 告
一、在职攻读各类别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基本要求
1、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
总分不低于160分,外语不低于50分,综合能力不低于90分,且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合格(60分以上)。
2、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
总分不低于200分,外语不低于55分,综合能力不低于45分,财务会计不低于70分,且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合格(60分以上)。
3、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总分不低于21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且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合格(60分以上)。
4、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
总分不低于180分,外语不低于45分,专业综合不低于120分,且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合格(60分以上)。。
5、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
总分不低于185分,外语不低于50分,社会医学及流行病基础均不低于55分,且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合格(60分以上)。
二、资格审查
2006年我校只对联考成绩达到录取基本要求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其中,法律硕士、MBA、会计硕士的资格审查时间为:
具体的资格审查程序将在研究生院网上公告,敬请留意。
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携带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公务员及报考法律硕士的政法系统人员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获得学士学位的还须携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联考成绩达到录取基本要求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并交纳面试考试费80元/人。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并领取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准考证的考生,才能面试。
三、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考生本人第二阶段考试准考证。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全国联考准考证、面试准考证以及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资格审查表参加政治理论课及综合能力的面试。
特此通知。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