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参加【英国曼彻斯特城市大学】暑期交流项目
发布时间:2014-03-27 17:16 阅读次数:3351
各位MBA、MPAcc、MPM、MF、MAud学员:

大家好!

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在今年暑假期间将推荐大家参加【英国曼彻斯特城市大学】暑期交流项目。

对于该项目感兴趣的同学,请通过列出的网站查阅更多相关信息,如有需要也可咨询MBA教育中心的负责老师。

报名和确定录取名单后,由MBA教育中心将推荐名单、推荐函发给相关学校,并由对方学校提供签证所需邀请函、安排住宿等。我方学生收到对方邀请信后,须自行按照广东省公安厅规定自行办理因私护照及入境签证。如有困难,MBA中心老师将提供相关协助。

具体负责人: 徐倩
电话号码:020-84112694 传真:020-84113626
EMAIL: xq-zmr@163.com
地址:中山大学管理学院S133

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
2014年3月25日


具体信息如下:

*英国曼彻斯特城市大学Manchester Metropolitan University
网站:
http://www.business.mmu.ac.uk/international/summerschool/
学习时间:2014年7月14日-7月25日(两周)

名额: 10-15人/期(对方学校其他学校也招生,先报先得,根据递交材料

的日期为准),校友可参加。

项目介绍:

1、课程内容: Project Management, E-Commerce, Strategic Marketing and  Business English.

(最新信息将在该学校网站更新)


费用:

1. 1200英镑/人。

2. 机票、餐费等其他费用需个人自理。


报名截止日期:4月10日中午12:00前

海外暑期交流申请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1)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BA/MPAcc/MPM/MF/MAud在校生、校友均可报名。
2) 在职学生和校友需征得单位同意,办理好请假手续;
3) 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较强,能进行全英文学习;

4) 有较强的自理能力、适应能力和沟通能力;
5) 品德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身心健康。


二、报名截止日期:4月10日中午12:00前(先报先得,根据递交材料的日期为准)


三、 报名材料

1. 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完整申请资料:

1)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出国交流申请表(附件一);
2)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申请表个人简历,需附护照照片2张(贴在表格上)(请在该项目网站上直接下载);
3)个人简历(英文)
4)赴境外学习行前须知(附件二);

5)赴境外参加国际暑期交流项目承诺书(附件三);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 学生证复印件;(校友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8)有效的英语证书证明复印件;(CET-4,CET-6,TOEFL,IELTS 等)

9) 护照复印件;(可在录取后两周内补交)


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1) 每份复印件的空白处需签名并标注日期。

2) 所有申请材料及有助初试资格审查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可缩印使用;正本备查),应有目录页,统一以A4格式制作,依序整理,以塑料讲义套送交;

3) 如因申请材料在格式不符合要求而影响选拔,后果自负。

4) 如申请资料内容虚假,申请人将被学院记录不良诚信,剥夺任何出国交换访问、评奖等机会。

MBA教育中心将对申请人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材料是否准确、材料是否完整、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符合申请资格等。


四、办理出国手续阶段

选拔结果公布后,MBA教育中心将推荐名单发给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将提供交换生签证所要的邀请函。我院外派学生接收到对方邀请函后,须办理因私护照及各国使领馆要求自行办理的处境手续,如有疑问,可请对外交流办公室提供协助。


五、派出交流学生的责任和义务

1.在国外学习期间,作为管理学院的“使者”,须树立良好的管理学院学子的形象,宣传管理学院,做好管理学院和合作院系的桥梁。

2.交流期间认真学习,成绩水平应在良好以上。

3.在管理学院期间,应积极参加有关国际交流方面的活动,帮助国外交流学生和未来出国交流的本院的学生。

4.交流学习结束后回到管理学院报到时须向管理学院国际部提交交流报告,并参加国际交流宣讲会。

5. 学员被派出后应遵守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派出期满应及时返回报到。如有违反上述规定之不良行为发生,申请人将被学院记录不良诚信,剥夺任何出国交换访问、评奖等机会。学院也可视行为严重程度做出其它处理措施。


六、出国流程(仅供参考)

1. 学生自行办理护照(4月10日前)

2. 报名

3. 学生向对方学校递交275英镑押金(剩余学费抵达英国以后再交)

4. 浏览所去国家驻广州领事馆网站,准备学生签证要求的签证申请资料(如:资金证明,护照,保险,英文成绩单等)(4-5月)

5. 非广州本地户口的同学请注意广州领事馆受理范围是否包括自己户口所在地,一般来说外国驻广州总领事馆为广东、福建、广西、海南四省的居民服务的。也有些领事馆要求提供公安局颁发的在以上地区逗留的满6个月的暂住证或劳务合同也可以在广州受理。但以上信息只做参考,具体请以领事馆要求为准。

6. 对方学校寄达邀请函(4月)

7. 签证预约面试(5-6月)

8. 订机票

9. 出行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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